导读
不少視頻標題說,通過L1可以快速入境美國。今天就把這件事說清楚:L1到底是什麼,它快在哪裡,又有哪些硬門檻是繞不過去的。L1簽證的正式名稱是跨國公司內部調動簽證,英文叫Intracompany Transferee。
先說定義。L1簽證的正式名稱是跨國公司內部調動簽證,英文叫Intracompany Transferee。它不是給普通求職者的,而是給跨國公司把自己境外辦公室的員工調到美國辦公室用的。也就是說,你得先是這家公司的人,才能談調動。
L1分兩種。L1A給高管和經理,L1B給掌握公司核心產品、技術或流程的專業人才。很多人只聽說過L1A,因為它後面連著一條更受關注的綠卡路徑。
第一個硬條件是時間。申請人必須在提交申請之前的三年裡,為境外關聯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。這一年是實打實的,不能用兼職或掛名湊數,移民局會查工資單、社保和工作記錄。
第二個硬條件是兩家公司之間的關聯關係。美國公司和境外公司必須是母子公司、分公司或者附屬機構,要有共同的所有權和控制權。光是業務合作、光是客戶關係,不算數。
如果美國這邊還沒有辦公室,要新設一個呢?也可以,這叫新辦公室申請。但要求更具體:必須已經租好真實的辦公場所,申請人過去一年裡擔任高管或經理,而且首簽只有一年。一年之內,美國辦公室必須發展到能夠支撐一個高管或經理職位,否則續簽會有麻煩。
那它快在哪裡呢?有三點。第一,L1沒有年度名額限制,不像H1B那樣要抽籤。第二,可以申請加急審理,移民局承諾十五個工作日內給出回應。第三,常規審理一般也只需要幾個月。
更關鍵的是綠卡路徑。L1A持有人可以通過EB-1C類別申請綠卡,也就是跨國公司高管移民。最大的優勢是免勞工證,不用先證明美國招不到合適的人,這一步通常能省下很多時間。相比之下,L1B轉綠卡一般要走EB-2或EB-3,仍然需要勞工證,難度大得多。
家屬方面,配偶和二十一歲以下未婚子女可以持L2簽證一同赴美。L2配偶可以在美國工作,不需要另外申請工作許可,子女可以讀書,但不能工作。
說到這裡,要澄清一個最大的誤區。短視頻裡常把L1說成花錢就能辦的快速通道,這是不準確的。移民局審查的重點是公司是不是真實經營、職位是不是真實的高管或經理、調動是不是真實需要。註冊一家空殼公司、編一個經理頭銜,近年來被拒的案例並不少。
還有費用問題。申請費由雇主承擔,包括一千三百八十五美元的基本申請費、五百美元的反欺詐費,還有根據雇主規模不同的庇護項目費,大雇主還可能要交四千五百美元的附加費。加急審理費是兩千九百六十五美元。這些加起來不是小數目,而且一旦被拒,一般不退。
最後提醒一點現實背景。在當前美國移民執法整體收緊的環境下,各類簽證的審查都在變嚴。L1仍然是一條合法、成熟的路徑,但它考驗的是公司的真實性和材料的完整性,而不是誰的視頻標題起得更誇張。總結一下:L1適合真正有跨國業務的公司和員工,它的速度來自沒有名額限制和可以加急,而不是來自走捷徑。如果你符合條件,找專業律師把材料做扎實,是最快的辦法;如果你不符合條件,硬湊條件反而可能斷送以後的簽證機會。
資料來源:Sevilla Law、Altius Law、IAS、Fishkin律師事務所、PSBP Law。